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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的建议

2015-01-26 16:12:56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8369
                   永安民盟

  民盟市委通过深入基层村居、全面问卷调查、实地抽样调研和重点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围绕基层组织负担过重问题及成因,并以永安市为例,对其辖内的4个街道的25个社区、8个城中村、18个城郊村、以及11个乡镇的6个社区、202个村的负担问题进行了详细调研,并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当前基层组织的主要负担和困难
(一)工作内容繁多。据问卷调查显示,目前社区(村)日常工作负担多达280多项,各部门及乡镇(街道)下派给社区(村)办理或委托基层办理的行政事务共达9大类、145小项,几十项台账和40多种报表,计生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各种教育类评比,绿色社区、无毒社区、防震减害社区等各类专项评比等,为此一年装订的各种计划、方案、总结材料及台账报表档案多达40多册。还有多达30多项需要社区(村)盖章证明的表格或材料,同时,社区(村)还要负责自身职能范畴内的如宣传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本辖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向政府反映群众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等工作。
  据调查,每个社区(村)平均7-8个工作人员,人均要服务1000人以上,人员不足,一人多岗,人均工作量普遍偏大。名目繁多的行政事务成为“主业”,真正走家入户面对面服务群众、解决群众事情反而变成“副业”,造成了工作角色的严重错位。
(二)经济负担较重。据问卷调查显示,除部分村财收入较好的城中(郊)村、“资源”村外,大部分城市社区及村财收入低的偏远村均入不敷出。如,目前永安主城区的25个社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每个社区(村)每年平均需要开支15万元以上,这对于少数村财收入高的村居来说不成问题,但绝大多数收入较低的社区(村)则是不堪重负。于是,很多社区(村)主干们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以维持正常的运转,这占用了村居主干相当的精力和时间。事实上,靠各社区(村)自己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所筹经费既不稳定也不均衡:靠出租,不是每个社区(村)都有门面、房产,即使有,由于其一般处所偏僻因而租金普遍不高;靠募捐,因个人的社会关系背景不一,所筹集的资金量也不一样,造成“苦乐不均”;靠挂包单位等外来赞助则十分不稳定,仅是权宜之计,且随着各单位预算管理的逐步规范而变得越来越难以为继。
(三)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费用缺口较大。在新社区的场所常规装修、设备添置、新办社会服务场所建设、以及社区二级路段自聘保洁员和应对临时性检查雇用临时人员等方面补助资金不足,此外老旧小区(楼盘)的下水道、化粪池等公共设施维护现在基本上由社区牵头,因上级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居民觉悟不高等原因,也往往会出现社区为群众解危难办好事、但是有时要倒贴钱的情况。
二、解决当前基层组织的负担过重和困难问题的建议
(一)对基层组织的机构性质进行准确定位,切实保障其正常运转
  建议我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是提高对低收入社区(村)的日常运转经费的补助标准,从源头上加大其正常运转的保障力度,由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对近三年来各社区(村)的正常收入(各类临时性赞助款除外)和支出进行分类统计,以此来确定不同类型社区(村)的合理日常经费的拨补标准,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同时,今后对于对新设社区的场所装修及设施配备等非日常建设项目问题,要按照实际需要足额予以拨款,不给基层留下资金缺口。
(二)切实理顺社区(村)自身职能,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减负相关办法和制度
  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出面,全面理清各社区(村)现有的工作项目和事务内容,逐一摸清事项的内容、政策依据和工作量,统一明确应该保留的内容和取消的事项,凡是工作相近的事项,一律合并,根据省下发的文件,统一编制我市《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市里要专门成立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根据此目录对辖内各部门单位进入村、社区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批,严格实施公共事务准入制度。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不能擅自交给村、社区。
(三)建立健全违反基层减负规定的问责机制
  市委组织部、民政局在统一编制我市《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的同时,要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共同配套出台“关于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的意见”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各地梳理基层工作职能、实行基层减负办法的期限,并对《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进一步予以逐条细化。同时,该实施细则要配套建立约束机制,对涉及摊派报刊、捐款、随意收费、擅自开展日常检查评比、擅自摊派任务等违反上述基层减负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或社会影响大小,分门别类相应制定问责机制,并明确由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督查落实,以刚性制度来保证基层减负办法的有效实施,为基层减负通过制度保障。
(四)健全完善各级公共服务平台和载体,促使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之间“角色归位”
  建议市里在出台“关于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负担的意见”实施细则时,要进一步健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完善乡级公共服务中心、逐步增设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将原来下沉到基层组织办理的绝大多数行政事务逐步统一往上收,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工作人员、统一承担相关事务,切实减轻基层组织的负担。同时,完善村、居办公点作为服务中心的功能,在为住户群众服务的同时,承接一些经过严格批准的确需基层协助的政府部门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
  总之,为基层组织解决减负和困难问题,必须依靠健全的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和上下联系、联通、联动的服务机制来支撑。若能如上所述四管齐下,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才能真正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才有足够时间走家串户、静下心来了解辖区住户群众的诉求,才有能力为群众解决些力所能及的份内问题,当好党和政府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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