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参政议政 >> 政协提案 >> 政协九届五次 >> 关于各级联动,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

关于各级联动,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

2016-02-08 11:51:27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2349
                                                   刘菊春

    201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项目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3〕27号,以下简称《清理通知》),2013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减轻基层组织负担的十条规定》(闽委办发〔2013〕20号,以下简称《减负规定》),两文件的精神实质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
    各地纷纷行动,效果初显。但是,时间推进到2016年1月,各地基层单位的负担并未真正减轻。以社区(村)为例,工作项目和事务仍多达200多项,“限额报刊征订”并未实现,只是换种隐蔽的方式让基层出钱。以教育界为例,学校几十年来,一直被要求每班征订党报(如果用订阅党报的钱订阅学生喜闻乐见的报刊,效益不言自明)。中小学自2015年1月1日至9月30日,收到各种文件近百个──文件既来自教育系统,还来自省、市、区文明委,中宣部、省、市、区宣传部,市、区人事局(培训方面),省、市、区关工委,省、市、区卫生局,省、市、区环保局,市、区红十字会,市、区防疫站, 区府办、街道办,市、区人防办 ,省、市、区科协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市电力公司(征文活动)等。
    政府依然以计划经济的思维进行管理,怎么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过多过滥考核检查、评比表彰和认定类项目,过多的行政干预,强行摊派,是长期以来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不仅劳民伤财,导致行政成本高昂、资源浪费,而且基层疲于应付,牵扯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直接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更催生出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作风之弊。坚决全面清理,深度治理、真治理,是政府反对“四风”、切实转变职能的重要内容,取信于民的必由之路。
    建议市、县纪委和监察厅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各行业、各单位全面梳理工作职能,明确应承担的任务。保留的应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行业发展本身“必需”的内容。当然,忌矫枉过正,忌搞一刀切,切去了“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不作为,不积极作为。
二是,市、县、乡、基层单位必须上下联动,站在基层单位的立场,配套出台相应减负细则,切实落实《清理通知》《减负规定》。因为,上级动了,若下级不动,各级任务层层叠加,依然使基层单位重负难担。
三是不同行业(界别、系统)联合减负,以不干扰他行为旨(特殊情况需综合协调的另当别论)。各级纪委、监察部门监督部门贯彻落实规定、实行基层减负办法的情况。
四是配套建立约束机制。对涉及摊派报刊、捐款、随意收费、擅自开展日常检查评比、擅自摊派任务等违反上述基层减负规定的个人或单位,根据情节轻重或社会影响大小,分门别类相应制定问责机制,并明确由各级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督查落实,严肃监督,严厉问责,常抓不懈,以刚性制度来保证基层减负办法的有效实施,切实大规模精简检查考核项目、会议、文件、报表材料等,杜绝各种乱摊派,最终实现为基层减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进行通报或曝光。
    减轻基层单位负担,对节省宝贵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意义重大,对提升行政效率,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福建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意义重大。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