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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农合应坚持惠民路线的建议

2016-02-13 09:05:08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2114
    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4年由卫生部门主导,开始试点后全面推开的,自该制度诞生以来,以其低缴费、农民报销比例高而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好评。作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惠民政策的一项目重要措施,省人民政府承诺:新农合每年政府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经办新农合的工作人员工资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每年有结存则提高农民的报销比例!在卫生部门主管的十年里,缴费每年每人从30元逐年略有增加,到2014年底仅每人交费100元,受到农村农民的肯定和好评!
    2015年新农合移交给人社部门主管,收费标准一下子从每人每年100元增加到了130元,增加30%!这让农民兄弟们心里没了底:出了什么问题吗?还保持惠民路线吗?还有结存资金以及这方面的好政策吗?
    建议:
一、建议人社部门对新农合增加30%的收费原因进行公开说明。
二、建议对新农合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公开,给百姓一个明白帐。
三、对新农合有关政策,特别是报销政策、政府扶持力度等进行大力宣传,消除群众对政府的负面情绪。

                                                                     (执笔:管其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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