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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三明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

2016-03-23 10:35:10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0080
                                       明盟〔2016〕04号

民盟永安市委会、民盟三明各基层委员会、民盟市属各支部:
    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的有关规定,三明民盟各基层组织今年上半年将陆续换届,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做好2016年度各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经盟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各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在盟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盟市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盟市委主委曾明生担任,副组长由盟市委副主委洪书香、邱宁江、许丽华、范明、汪长禄、许宗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盟市委专职副主委许丽华兼任。民盟永安市委会下设各基层组织的换届工作由民盟永安市委会负责。要引导盟员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端正价值取向,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办公室要负责好人事协商、文件起草、会务准备等工作,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要按照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热爱盟务工作的目标,建设新一届基层组织班子。班子候选人应当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提名:已在国(境)外定居的;长期不参加基层组织生活的;本人主动要求不再提名的;由于其他因素不宜提名的。
    三、支部(总支)成员设置:盟员人数在20人以下的设支部主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盟员人数在20人以上、40人以下的设支部主委、副主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盟员人数在40人以上的设支部主委、副主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联络委员各一名。
    四、换届工作具体做法:要规范和完善换届的各项工作程序。特别是候选人的酝酿、推荐、考察、协商等工作,保证换届的严肃性、选举的公正性和人选的群众基础。各盟市委常委应于2016年4月底前督促所联系的支部召开盟员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产生支部成员候选人,并上报盟市委。盟市委将适时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各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2016年6月底前,各盟市委常委应代表盟市委组织召开支部换届大会,采用等额投票选举方法,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五、民盟三明梅列区、三元区、三明学院基层委员会,民盟三明沙县支部系新成立的基层组织,不参加此次基层组织换届工作。

附件:民盟三明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安排

                                                               民盟三明市委会
                                                               2016年3月15日



附:
民盟三明市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安排

1、洪书香副主委:联系民盟三明学院基层委员会;
2、邱宁江副主委:联系民盟三明梅列区基层委员会;
3、许丽华副主委:联系医疗支部、法制金融支部、农林支部、科技支部;
4、范 明副主委:联系民盟永安市委会;
5、汪长禄副主委:联系民盟书画支部、文艺支部;
6、许宗得副主委:联系民盟三明三元区基层委员会;
7、柯白杨常委:联系职业技术学院支部、 小教支部;
8、蒋秋阳常委:联系中教一支部、中教二支部;
9、苏志忠常委:联系民盟三明学院基层委员会;
10、罗方益常委:联系民盟永安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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