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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的建议

2018-01-31 10:00:19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879
                   谢寿星 
 
  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是增强发展新动能、促进社会就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支撑。去年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福建省《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和三明市《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紧紧抓住机遇,积极打造众创空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在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布局建立一批众创空间,初步形成具有三明特色的众创空间体系。目前,三明市共有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36家、孵化器16家;其中,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9家,******1家、省级孵化器7家;已建成11家星创天地,其中4家******科技部备案。全市众创空间总面积6.1万平方米,可提供工位数1684个,累计服务创业团队734个、服务初创企业969家。总体发展势头良好,并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有力促进了全市创新创业的深入推进。
  我市众创空间建设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目标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以及先进地区相比,无论是载体建设水平,还是服务转型升级和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亟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一是就我市建成的众创空间而言,整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不高。二是在现有的众创空间中,国家鼓励的重点产业领域特别是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导建设的不多,项目的针对性弱、成长期长、成功率低、带动性差,对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不大。三是我市出台的《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虽然明确了支持政策,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而且部分政策门槛较高,初级创客不能享受。四是我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热情不高、氛围不浓。宣传不够,全社会创新创业整体意识不强,自觉程度不高。
  对我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的建议:
一、切实加强规划引导,提高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水平。市政府要加强对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指导和推动各类众创空间提高发展质量和专业服务水平。一是做好规划引导。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出台众创空间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对自发建成的众创空间,通过梳理、整合,逐步引导入驻团队、项目按一定的行业或产业分类集聚发展,尽量避免同质化和减少重复投入,节约管理服务成本。众创空间建设应注重配套环境,应尽量利用工作生活环境成熟的城区。以利于吸引更多的创业者。二是明确建设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的众创空间,制定相应基本服务设施规定和标准,以及运营者和服务团队应具备的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相关的行业背景、资源和创新创业经历。三是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我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作用,指导众创空间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各种创业人群需求。一方面,积极为创客和创业团队、项目提供导师辅导、教育培训和专业化、社会化技术创新等各类个性化服务;另一方面,引导众创空间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或与天使投资人、创投机构、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提供创业融资服务,通过帮助创业项目路演获得股权投资,实现众创空间与创业企业的合作共赢。
二、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一是引导和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围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领域的众创空间,并逐步形成以企业为核心、校所为依托、成果转化为重点的聚集创新资源、增加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的创新创业载体。二是****限度地整合利用高新区、科技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校、院所的有利条件,优化和完善现有创业服务机构的业态和运营机制,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创新创业资源的集聚效应。三是鼓励社会力量依托我市传统孵化器发展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实现传统孵化器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在基础设施和专业服务方面的优势互补,促进两者的深层合作,联合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提高创业项目转化率和初创企业存活率。
三、整合聚焦支持政策,鼓励扶持众创空间加快发展。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宣导,要对现有分散在各部门、条块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评估、整合,充分利用政策工具,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能量,加大政策精准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在体制、机制上激发和调动各类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形成完善的支持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创新力度,针对创业者关心的问题、不同的创新创业类型、阶段、群体的需求,加强个性化、差别化政策的研究设计,强化政策支撑作用,让更多创业团队、项目在初创阶段就享受到创新创业资金支持、信贷机构贷款、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科技研发项目资助、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创业者提供廉租公寓、解决创业前期社保、给予创业津贴等支持,加大对创业者的直接鼓励和支持,以利于大量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通过建立对众创空间的服务水平、运营绩效,特别是孵化企业成活率、成果转化率和项目落地率等考评制度,实施绩效奖励政策,引导众创空间更加重视质量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投资机构入驻众创空间,投资优质项目,充分利用社会投资机构的资源,促进初创企业的加速成长。
四、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大众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作为稳增长的新动力、调结构的新途径、创新驱动的新引擎和产业组织的新方式的一项重要而长期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顺势利导,加大组织力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出有目标、有计划、有责任的工作部署。充分挖掘创新资源,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形成的闲置厂房、空余仓库以及生产设施,改造建设众创空间,不断释放全市的创新创业能量。继续办好三明市创新创业大赛,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不断提高大赛的水平和知名度,努力使之成为三明的品牌赛事,为进一步营造我市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发挥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和交流众创空间建设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对模式新、绩效好的众创空间和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物的推广宣传力度,树立品牌,扩大影响,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和创客精神,让创新创业蔚然成风,真正把我市打造成为创新创业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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