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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构建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2019-01-30 15:29:08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087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及城镇化进程下农村年轻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老年人陷入“老无所依”的困境,农村养老问题成为了我市乡村振兴的一大“短板”。据悉,三明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截至2017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户籍人口46.34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约3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69.1%,农村留守老人2.81万人。
    近年来,我市在农村养老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机构养老方面,建成乡镇敬老院128所,推广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在优先确保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基础上,满足农村失能、失独、空巢、高龄等老年人服务需求;互助养老方面,建成农村幸福院450多所,覆盖约27%的建制村,推广“三自三助”农村互助式养老模式,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不离家,垂暮不离亲”的养老需求;健康养老方面,建成“乡村乐龄学堂”10余所,将城市老年大学搬进农村,创造以终身学习促进健康养老的低成本农村养老新途径。
    虽然,我市在应对“银发危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农村发展及百姓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政府支持力度、持续性关注不够。一是日常运转困难。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的初始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以政府为特困人员购买服务为例,含每月1100元-1500元特困供养金和县乡财政每人每年补助5800元,而护工平均工资每月3500元以上,入不敷出;偏远村、贫困村的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虽然由财政支持启动资金,但后续日常运转资金短缺。二是缺乏政策激励。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及社会化运营的乡镇敬老院在运行、管理、服务方面没有完整的评价体系和政策激励办法,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导致提升改造的积极性不高、创新发展的后劲不足。三是存在监管“盲区”。存在租借房屋、简单布置应付检查,评估达标后所建归零,老人得不到真正的养老服务现象;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区别于非营利性福利机构,且合同期限一般达20余年,其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界定不明确,长期运营效果和公益性难以保证。
二、各界力量、资源参与积极性不高。一是师资力量匮乏。当前,乡村乐龄学堂起步不久,缺乏健全的师资力量支撑体系,现有的师资队伍规模较小、门类不齐全、专业化程度不高,且尚未形成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课程安排。二是缺少志愿服务团队。随着农村青壮劳动力转移,本乡本土的志愿者难以招募,乡镇敬老院、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的日常管理、维护、修缮、卫生工作多依靠镇村干部,难免捉襟见肘。三是存在区域差异。老年人对加入人流集中、建设运营各方面条件较好的乡镇敬老院,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的积极性高;反之,对于偏远、条件较差的参与积极性低,其公共设施得不到充分运用,发展受到制约。
三、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一是医养结合、资源共享困难。一般卫生系统管理医疗,民政系统负责养老,尚未实现资源对接与整合,乡镇敬老院无法共享老人的就医信息,需重新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建档。二是基层医疗水平限制。社会办养老机构处于微利状态,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则属福利性质,没有多余的盈利采购医疗服务设施,老人就医主要到专业医生不足、医疗水平有限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三是专业护理人才紧缺。养老护理员多面临着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社会地位低等困境,尤其农村因环境条件较差而留不住护理人员,面临养老护理人才紧缺的局面,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地区医养结合发展。
    为此,建议:
一、完善激励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出台长期的扶持政策,把农村养老事业作为养老体系建设重点进行政策支持,相关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加大体彩、福彩等公益金的专项投入比例,综合运用互联网平台,采取打赏、众筹、募捐等方式,引导更多资金支持农村养老事业发展。对于镇村经济条件好的,给予政策支持,鼓励自筹资金;经济条件一般的,予以适当补贴,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经济条件差的,加大补贴力度,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慈善募捐。整合民政、住建、发改等部门专项资金,解决乡镇敬老院、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设施更新、水电等日常运作费用。二是完善运营监管。首先,以规划、办法为抓手,将政策转化为具有可行性的执行标准和操作方法,避免在发展农村养老事业的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清现象。其次,制定养老资金运转流程、财务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加强管理,运用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力量强化监管。第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不具备条件的镇村养老机构进行重新规划整改;对基础设施老化、陈旧、不达标的进行合并重建;对管理不规范、安全不达标的发整改清单,定期抽查。此外,与受奖励扶持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机构、村集体签订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防控责任书,通过建立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奖励扶持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三是建立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价主体,从环境、设施、服务、老年人评价多角度出发,建立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养老机构的星级质量评定机制,定期开展质量评定。对运营、管理情况较好的乡镇敬老院、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按等级择优奖补,力促持续发展。
二、构建联动机制,调动参与积极性。一是组建专业化师资队伍。以学习化养老促健康化养老,建立“党委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机制,由政法、党校、财政、民政、教育、文广、卫计、老年大学等多部门联动,组建相对稳定的老年人终身教育师资队伍。同时,鼓励工作意愿强烈、学习能力突出、身体条件允许的老年人士,特别是本乡本土、有一定知识技能的老年人发挥余热,加入到农村老年人教育服务的队伍中来。以县(市、区)为单位,大力发展乡村乐龄学堂,推动以终身教育促进健康养老,每年年初制定一套相对固定的农村老年人教育课程安排表,开设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健康养生教育、兴趣爱好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课程,并编排任课老师。二是建立志愿服务团队。树立一盘棋理念,打通城乡“供需”通道,有效整合全市志愿服务资源,搭建城乡志愿服务联动纽带和高效平台,为农村提供养老志愿服务。依托乡镇党委、村党支部,发挥党员干部、能人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农民组建镇村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对农村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标准、志愿项目立项、工作考核与激励等方面进行系统化设计,形成一整套工作框架,推动农村养老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将热心公益的老年人、志愿者的服务进行积分量化,所获积分可以为其自身或家人在养老机构享受优惠政策。三是开展区域性养老服务。打破镇村养老机构的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限制,依据全市敬老院、互助幸福院等地域分布特点,综合考虑床位容纳能力和区域内供养对象数量等因素,按照就近向好的原则和为供养对象打造“30分钟养老服务圈”目标,以满足供养对象离家近、离亲属近的养老需求。提高床位等硬件设施和医疗教育资源利用率,形成以片区中心为基础,其他区域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用效果****化。此外,整合互助幸福院、乡村乐龄学堂的优势功能,共享服务资源,降低养老成本,让农村老年人一起“共学、共餐、共伴”。
三、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共享基层医疗资源。积极整合各镇村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统一分配,促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有效对接。依托家庭医生签约,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完善健康档案,并提供定期上门诊疗服务。以乡村乐龄学堂为载体,传递健康理念、治未病知识,实现有病治病、无病康养。鼓励有意愿的农村养老机构开设医疗点,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让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暂不具条件养老机构要积极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二是推进优质医疗下沉。鼓励建立老年病医院,下设派出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开展合作,面向基层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鼓励城区的医院下派医生到镇村养老机构定点服务,并逐渐形成制度。加强中医与养老服务结合,鼓励中医诊所到镇村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服务。三是开展护理人才委培。加强农村地区医养结合人才建设,地方政府与养老机构联合开展定向委培,着力培育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通过政府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在农村养老服务业就业。卫计部门定期组织免费的农村家庭保健员培训,为农村中年妇女和低龄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和经济补贴,并形成常态化的制度,经过培训的留守妇女、低龄老人可以为家中及周边的老年人提供基础护理、基本养老、简易康复等方面的服务。

                                                             执笔人:刘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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