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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慎用公权强求民众关注或投票的建议

2019-02-03 16:02:57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666

    大数据时代,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民间团体或个人,为了开展工作,纷纷推出微信公众号等电子交流平台,发布者运用多种方式推广它,希望公众号获得更多关注;为了开展某项评选,发布者设置网上投票环节等等,这些工作方式与时俱进,无可非议。
    但是,现实常常变成这样:一位普通的员工,要关注禁毒、关注防艾滋病、关注平安XX、关注扶贫、关注人社通、关注闽政通、关注……要投各种各样的票……各种级别的齐上阵。
    禁毒、防艾滋病、平安、扶贫、人社、闽政……与公民有关吗?有关,可对绝大多数而言,更多的是弱相关。发布单位请求关注,未尝不可。公民有自主决定的权利,可关注也可以不关注,可投票也可不投票。然而现实中,有些权力部门却硬性要求相关的、弱相关的、甚至不相关的单位(转了好几道弯,每一权力部门都可以要求下级做什么)组织人员关注或投票,而且要求截屏确认(网络后台当然有统计数据),通报,督促,再通报,再发狠督促,将它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民众因为被要求关注和投票的事太多,常常淡化发布者的真正意图;而发布者关注统计数据,忙得很。结果,大家都忙,却未必有实实在在的意义。适应大数据形势的工作方式本无可厚非,但一再演变为扰民利器,这是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既无益于推进部门工作,也影响了广大民众的工作与生活,而且助长了形式主义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经过6年整治,“四风”中的享乐主一种义、奢靡之风基本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却仍然存在。用公权力强求网络关注、强求网络投票就是形式主义的一种具体表现。
    强求的实质背后是不依法不依规,凡事“我说了算”。由此会衍生出无数的强权行为:强求捐款、强拆、强防上访人员、强……这与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相悖。这种“强势”势必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动摇党的执政之基。
    为此建议:
1、在推进社会法制化的进程中,在公民权利日益受到法律保护的今天,各部门应当尊重公民权利,尊重公民的关注权(可关注也可以不关注)和投票权(可投可不投)。权力部门为了开展工作,可以宣传、发动公民关注其微信公众号等电子交流平台,但不可以强制要求受众关注或投票,更不可要求截屏确认投票或关注。特别是,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不可强制要求学生或者家长投票或关注,更不可据此考核各单位业绩。
2、党委、政府要将关注微信公众号、网络投票的引导、管理当作抓四风的工作之一,要真切认识到琐政扰民的危害,力除形式主义--要有形式,但不能搞形式主义。
3、党委、政府切实转变观念,依法依规办事。以治理上述网络强求关注与投票为典型,反思、查找形式主义的苗头,重在正确引导:各单位在其位而依法依规谋其政,工作要注重实效,工作不能越权更不能侵权,不能为了工作而无端干扰他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执笔人:刘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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