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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规范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议

2021-01-27 11:06:50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538

社会实践对学生来说,可以丰富阅历,开拓视野,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让学生认清自己的位置,发现自己的不足,对自身价值做出客观评价。同时,社会实践可以使学生收获到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是一次极其宝贵的经历,这在无形中可以使他们对自己有一个较为准确的定位,从而增强其努力学习的信心和毅力。“艰辛知人生,实践长才干”,这种经历必将在其未来的工作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目前,初高中及大学生均在课外要求安排社会实践,如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第二节课程设置第四点科目安排明确指出“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结合实际调研情况看,我市学生社会实践情况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现象较为普遍。

2.学生、家长、社区对社会实践重要性的认识均不足,后两者未对前者进行积极的思想引导,甚至流于形式。

3.社会上没有足够的社会实践渠道和平台,未设立规范及标准考核社会实践岗位或项目。

为更好地给在校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平台,为学生创设实践学习的平台,增进学生对社会的了解,近距离感知群众需求,引导青少年在社会实践中为全面建设和谐文明社会贡献力量,建议我市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如下三条措施来推动、建立和规范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基地:

1.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志愿服务教育,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应当支持学生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并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2.由政府部门(文明办)或教育部门牵头,结合单位或机构主动申报情况,遴选出一批组织或机构,通过孵化培育、能力建设、项目指导,形成一批软硬件都具备的单位或机构做为学生社会实践学习基地。

3.明确制定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具体要求:在组织管理方面,要求有专门的部门或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在相应的规章制度;要有适合学生志愿服务、公益性劳动的岗位与项目,并具备相应的安全保障条件;具有针对学生开发的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等课程活动,以及网络设备等软硬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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