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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会经济发展对策研究

2011-07-15 16:48:03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7159
    所谓“商会经济”,就是以商会为组织纽带,借助商会平台,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与协调管理,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业经济发展水平的一种经济运行形态和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其主要特点是积极运用商会的组织形式,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凝聚两地企业的综合实力,共享信息、共闯市场、共同投资、共创品牌、共谋发展。近年来,我省立足于全国发展大局,努力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着力培育和发展商会经济,主动地融入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构筑两岸商会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使商会经济越来越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商会和商会经济发展,推动海西经济和社会发展,我们成立专题调研组,以民盟三明市委会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调研人员,对三明、龙岩、泉州等地的商会和商会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现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福建省商会和商会经济发展情况
(一)福建省商会组织情况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商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明确了商会的主管部门,进一步理顺商会管理归属关系,为商会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促进商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各级商会围绕大局,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首要任务,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目标办会,为企业服务,为政府分忧,初步显示了商会的生机与活力,商会组织已成为凝聚人心的大家园,企业发展的服务者,反映诉求的代言人,发展经济的助推器,招商引资的新载体,化解矛盾的平衡器,促进交流的润滑剂,和谐社会的构建者。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共有843家商会,会员数109214个,其中企业会员59007个,团体会员776个,个人会员49431个,仅泉州就有102家商会。其中异地商会是我省商会组织发展的一个新亮点,各地异地商会444个,各省的福建省级异地商会组织也纷纷成立,仅福建工商联就在各地先后建立福建异地商会组织60多个。其中,三明市有市直属区域商会12个,异地三明商会7个,还有3个行业协会、19个县级商会、10个县级异地商会。全市共有商会会员7900多名,会员企业有4500多家。龙岩市有商会组织116个,其中区域性商会4个、行业商会19个、异地商会22个、乡镇商会71个,会员达9000多个,涉及机械、水泥、房地产、钢材、矿业、煤炭等行业。泉州市有商会组织79个,同业公会75个,会员企业总数26700家,居全省第一,有异地商会组织135家,全市已形成纺织服装、鞋业、石油化工等三个超千亿产业集群和石材、机械制造、包装、食品饮料等4个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与全球70多个商会团体保持密切联系。
(二)福建省商会经济发展状况
    商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商会对经济活动的推动作用,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足够重视。我省历来十分关注商会和商会经济发展,开展商会经济活动起步较早,成效凸显,商会和商会经济工作与浙江省同处全国前列。近年来,各地进一步加强商会和商会经济工作,主动服务企业,帮助商会组织排忧解难,并先后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和优惠扶持政策,建立了商会与部门的对接机制,鼓励商会企业引进和实施项目,扩大民间投资,做活招商引智文章。商会组织以其独特的组织形式和自身优势弥补了市场失灵和政府缺陷,已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第三只手”,在推进海西经济发展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一是搭建商会和商会企业联系沟通政府职能部门的平台。形成服务企业的合力,在政策、项目、融资、科技、培训和维权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深化”服务。如泉州市建立政府、商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动力结构,增强商会的助推力,推动民企转变发展方式。建立“商事调解”机制。维护民企合法权益。统一与金融部门签订《民营企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会员企业的发展搭建多点、多层、多领域的银企对接平台。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商务洽谈、展示活动。帮助会员寻找商机、开拓市场,引导会员企业提升品牌价值。目前,泉州市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4件,中国名牌产品46枚,品牌数量居全国地级市前列。
    二是快速聚焦社会资本,联合会员抱团合作。通过商会引导商会会员企业加强合作、整合资源,联合抱团合作,打造资本“大船”。如三明市长乐商会发挥自身优势,联合会员,抱团合作,建设海西金属制品市场五金机电城、钢材市场、建材市场、冷冻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四个大项目,聚集了100多家会员企业中的闲散资金 “抱团”投资,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方经济,成为三明地域商会抱团发展的典型。海鑫五金机电城总投资4.5亿元,面积为13.5万平方米,目前已报名入驻企业有200多家;海鑫金属市场占地100亩,总投资9000万元,已签约入驻企业100多家。
    三是引导会员企业强强联手,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民营企业正以商会为核心,积聚力量,联合起来同舟共济。会员单位通过统一采购降低成本,通过联合办企缩短委托代理链条,达到商会与投资者的双赢。在项目投资中,商会通过会员间、商会间的强强联手,针对会员企业的优势项目,兴办担保机构、专业市场和大型企业,延长产业链,构筑产业集群,实现规模经营。如三明市坚持“突出发展,突出项目,突出服务”方针,主动服务企业,以优惠的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商会企业引进和实施项目,扩大民间投资,促使商会经济迅速崛起。据统计,2010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完成税收53.29亿元,比增35.6%,占全市完成税收总额的67.6%;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276.5亿元,比增3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4%。在 “2010年度全国工商联(商会)工作优秀案例”中,三明市“打造商会经济品牌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在20个优秀案例中名列第8位,是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单位。
    四是规范行业制度,优化配置资源。商会利用商会法律、规章等正式制度与道德、舆论等非正式制度约束会员,减少违约行为,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维护市场秩序,降低市场风险。同时,建立有效制度,防止过度竞争,优化资源配置,防止生产者之间重复投入和小而全,将会员只顾自身利润****化的决策转化为商会共同体利润****化。同时,商会通过统一收集信息并提供给会员,减少会员的重复投入,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并能在更大范围内为会员提供来自内部、商会之间及国际间的商业信息,缩短会员搜集整理加工信息的时间,减少计价还价的费用,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交易成本的增加。
    五是协助组团招商,降低政府招商成本。商会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乡情、友情、商情灵活与商界进行多渠道、深层次的接触,实现资源的最好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组团招商的不足。如龙岩市商会组织充分发挥人脉、资金等社会资源优势,以乡情、亲情、友情为纽带,请进来、走出去,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主动参与“6.18”、“9.8”、“11.18”等经贸、投资洽谈活动,在激活民资、招商引资、促进项目生成等方面,发挥作用。同时,协调异地商会组织动员闽西在外企业家回乡投资,达到引进一群、带动一片的“虹吸效应”。据不完全统计,全市3年来参与各类经贸活动完成对接项目140个,总投资136亿元;5年来引进“回归工程”项目43个,总投资71.8亿元。
    六是深化闽台、国际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如泉州是一个华侨众多的地区,商会企业将这里定位为对接世界的桥头堡、世界连接各地的枢纽平台,加强交流合作,将优势项目推向世界,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同时商会也为海外侨胞、台湾同胞回乡居住、投资兴业积极地从金融、政治、文化等方面进行对接,实现经济互补。特别是充分发挥了泉台行业商会交住交流密切的优势,引导会员加强与台湾企业界的交流互动,学习台湾企业先进管理经验的技术,壮大自身实力,实现与台湾企业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会员的团结和企业的发展。
    七是深入实施“回归工程”。如三明市联合组建“明商集团”,利用这个平台不断聚集更多的明商参与、吸引更多的资金“回归”,是三明市 “回归工程”和招商引资的创新和突破。泉州市着力推进异地商会党建工作,创新载体,发挥“泉商军团”力量,致力大招商、招大商。先后组织20个异地商会20个项目55亿元,涉及物流服务、旅游休闲、酒店商贸、文化创意、体育健身等领域,打造了异地泉商推动家乡经济发展的一个响亮品牌。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省商会组织建设虽然较为活跃,商会经济发展取得很大成效,在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市场培育、园区开发、产业集聚等方面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成为海西经济发展的亮点和新增长极,但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比,商会和商会经济发展总体表现出 “先天不足、后天不良”,无论是发展速度、经济总量和质量,还是发展环境、体制机制等,都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和相应的制度保障。商会缺少开展经济服务必要的职能和手段,难以通过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来实施有效的管理,使商会自律的运行机制无法真正形成;此外,政府职能部门在经济政策制定执行、民主监督以及其它涉及非公经济活动中,商会参与程度低,地位不平等,以至于未能获得广大会员更多的信赖和支持。
(二)商会组织定位、属性不明确。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36条”还有一定差距,力度不够,对商会和会员企业管理和服务严重脱节,没有真正把商会作为团结会员创业的平台,也没有赋予商会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极大地限制了行业商会的活力。有些部门对商会组织的民间性、经济性、自治性认识不足,有时把商会等同于机关单位,随意下达指令、摊派任务,频繁地通知开会和安排事务性工作,使商会应接不暇、不堪重负。此外,各地均存在着重外商轻内企、重国有轻民营、重引进轻服务的现象。不少会员企业反映,本土民营企业在当地很难被“一视同仁”。
(三)商会组织总体实力不足,活力不够。目前商会在经济活动过程中,除了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商会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外,商会没有自身经济实体也是制约商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大多数商会由于没有经济实体,经费只靠会员会费和捐助,因此只能在信息提供和协调组织方面开展工作,组织经济活动或组织会员“抱团”集体开拓大市场、大项目的实力不够,严重制约商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四)商会经济发展环境不够宽松,中小企业发展尚存不少困难。商会改革需要与政府部门的改革同步进行、双向互动,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对比较滞后,一些部门单位在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上还存在“中梗阻”现象,企业融资难、用地难等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中小企业的发展尚存不少困难。一是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二是融资难已成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一大障碍。三是用工难正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新问题。四是企业用地难问题有加紧趋势。五是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六是民营企业负担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五)工商联组织服务商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工商联作为商会的主管部门,现有的工作条件不适应商会经济的发展要求。突出表现为:人员编制少,有的干部综合素质偏低;办公经费少,工作条件差,严重制约了工商联的作用发挥。二是服务商会经济发展的手段、措施和办法不多,组织基础、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亟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三、推进商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商会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商会经济发展
1、完善政策法规,保障商会经济发展。一是制定和出台《商会法》。明确商会的地位、职能、权力和义务,使商会工作有章可循;明确政府与商会之间的职能划分,理顺政府、商会和会员的关系,促进商会依法开展活动和全面履行职能,避免对商会实行行政化管理,让商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商会经济。二是要赋予商会必要的职能。要适当放权支持商会承担起行业自律、规范竞争、协调关系、仲裁纠纷等职能,树立商会在会员中的权威,增强商会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商会自我发展能力。并适时地把行业规划、市场准入、诚信等级、职称初评等职能转移到商会,赋予其一定的自主权。三是要加强研究,找准制约我省商会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从理论上加强对商会经济发展的指导。并尽快制定《商会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从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进政府对非公企业的监管等方面,为商会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2、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商会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党政领导与商会联系沟通制度。宣传党的政策,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商会会员参政议政,共商地方经济发展大计,引导商会组织和商会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完善政、企、会三方联动机制。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与商会之间的联络、协调、沟通、反馈,切实了解企业和商会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也方便企业了解政策导向。三是建立监督引导机制。引导和监督商会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开展维权行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抑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树立商会权威。建议定期召开商会和商会经济协调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发展。
3、加大扶持,加强服务,推动商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一是要加大对商会建设项目、商会重大活动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及税收上的支持和优惠,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发展各类担保公司,为银企对接牵线搭桥。二是要重视和支持建立民营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等适用广大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平台,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对接、加大投入、设立研发机构、推动企业创新文化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政府要策划生成一批项目给商会和会员,由商会来牵头并组织会员落实项目建设,对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与相关商会沟通,在本地商会和企业中优先招商,避免出现“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局面,激发本地企业投资热情,激活本地民间资本。四是要进一步扩大商会的信息知情渠道。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编辑下发相关文件、信息时,除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以外,建议将相关文件、信息直接下发到商会,为商会会员提供及时的、必要的信息服务。涉及有关经济工作会议,建议通知相关行业商会参加,让商会及会员及时了解把握政府经济导向和有关经济政策信息。
(二)加强商会自身建设,增强商会服务能力。
1、要增强商会自身实力,提高服务能力。一是要加强商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内设职能机构的作用,积极为会员提供服务。二是现有商会大部分没有经济实体,基础不牢。要以实体经济来支撑商会发展,商会要生存、发展和壮大,不能仅仅依靠会员会费、会员的捐助和各级政府的补助,必须要以服务来立会,以商来养会。通过实体经济运作项目,反馈给商会一定的利益,让商会有所依托,增强商会实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商会更快地发展壮大。
2、要为会员做实事,把会员企业凝聚起来。要进一步强化商会职能,搭建好平台,畅通好渠道,拓宽为会员服务的领域。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积极反映会员诉求,积极协调和解决会员间或会员与商会、政府、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困难,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商事调解,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增强商会的凝聚力。
3、要开展好活动,保持商会活力。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如召开论坛、评选表彰、会员交流等活动,体现商会特色、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保持商会活力。要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带动会员企业管理上层次、上水平;适当的时候组织有条件的会员单位“走出去”,进行参观、学习、考察活动,促进交流;组织异地商会回故里开展交流和合作活动,或请原籍地有影响的企业家来闽考察,使商会真正成为促进福建及其祖籍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组织。
4、要对接好项目,推进商会健康发展。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企业对接好项目服务。通过会员联合办企或统一进行销售、采购等,缩短委托代理链条,达到商会与投资者的双赢。鼓励商会通过会员间、商会间的“强强联合”,针对会员企业的优势项目,兴办担保机构、专业市场和组建更大的企业,延长产业链,构筑产业集群。
(三)着力培育商会经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1、引导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强强联合”。一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会同商会一道引导会员企业培育主打产品,开展重质量、创品牌活动。鼓励会员单位创新管理机制,打造品牌、打响名牌、营造市场,以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带动和促进商会经济的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通过商会,把活跃于各行各业的会员企业串联起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密切产业内部协作关系,在商会内部实现供需互补,形成一条产业上下游相关的产业链,增强企业联手开拓市场的能力,提升产业整体实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强强联合”,推进产业集聚,提升行业整体话语权。
2、搭建资本聚焦平台,引导中小企业“抱团发展”。 目前,许多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积累了不少资金。但是大项目无法独立完成,小项目又很难开展,资金没有出路。社会资本是招商引资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也是当前游资不安定的主要因素。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合作,逐步从单打独斗走向“抱团发展”。依托商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和组织优势,在商会与商会之间、商会内部成员之间,商会、企业与市场之间发挥媒介和组织的作用,及时传递市场信息,搭建资本聚焦平台。一是可以快速地有效地聚集资本,达到以商引商目的。二是可以为商会和会员的合作提供机会,引导会员企业“抱团发展”,做强做大产业。三是可以有效调动会员企业的闲散资本参与经济建设,减少企业闲散资金流入社会成为游资或资金外流。
3、突出招商引资重点。加强商会交流,畅通和拓展项目信息渠道,充分发挥现有商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商会的引导服务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商会会员企业沟通信息、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共同发展,以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到闽投资兴业,推动区域经济交流和合作,引导商会会员单位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为促进海西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建议政府将做出突出贡献或显著成绩的商会及其会员单位,比照项目工作有关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奖励。要重视推动商会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发挥产业和资源优势,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合作、交流。
4、深化闽台商界交流合作。闽台具有“五缘”优势,闽台商会的交流由来已久,闽台交流是我省的特色和优势。要充分发挥海西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和前沿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商会在促进两岸经贸交流的独特优势,以拓展两岸交流合作作为突破口,从拓展参与对象、深化合作领域和健全长效机制方面着手,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商会交流活动,着力在两岸经贸合作中先行一步,积极推动两岸商会往来,为扎实推进闽台产业对接创造条件,促进两岸互利共赢,促使两岸商会交流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要进一步建立和巩固海西20城市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提升对台合作水平,为两岸合作奠定基础。要建立健全两岸商会联动机制,增强合作意识,创新合作思路和方式,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推进两岸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
5、深入实施“回归工程”。异地商会既是地域经济交流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又是市场经济的新生事物,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逐步走出一条商会发展之路。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群体优势,促进市场开拓。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桥梁作用,促进异地经济往来。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信息反馈功能,促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组织协调作用,维护在外会员的合法权益。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网络互动优势,促进商会间优势互补。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载体作用,结合属地管理,做好思想教育、计生等工作。要着力发挥异地商会引导作用,推进资金回乡参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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