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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和利用的建议

2013-01-16 17:36:02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1899
    东牙溪水库是我市市区目前唯一饮用水源,是三明市区人民的生命库。近年来,我市建立了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水库周边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着力改善库区周边农业生产和农民居住环境,达到从源头上治理保护饮用水源的目的。但从整体、长远上看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影响水源安全的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是水源保护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产受到极大限制,养殖业无法发展,种植业又受农药化肥限制,日常生产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二是部分村庄仍然没有固定垃圾堆放点和中转站,有部分村民就近将垃圾往水源溪中倾倒。三是由于矿产如石材的开采,破坏森林植被,同时石材废料推积等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四是水库近山边的水面已有少量藻类植物繁殖,不但破坏水质,严重时还会造成生态问题。五是水源保护设施日常维护和补偿资金缺口较大,现有的补偿额度明显偏少,而现有水源保护区内的水源涵养林面积大,尚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不足以弥补原有的山林收入,村民要求增加补助额度的呼声十分强烈。
    建议:
1、建立水环境污染治理目标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明确市、区、乡政府工作职责及治理考核目标责任制,推行水环境治理一票否决制,层层落实,真正使库区周边环境整治实现大变样。
2、健全水资源保护区划定、管理和用水结构调整、水权分配与监督等饮用水源保障机制。设置明确的水源保护区界限标志,明晰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发展要求,划定严禁建设区。加快水源保护地农业节水技术和控肥控药技术的推广,严控农业面源污染,逐步降低农业用水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破坏水资源行为。
3、尽快完善和落实饮用水源地经济扶持政策,对饮用水源地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东牙溪饮用水源现有的补偿机制是“三年一定”,补偿额度明显偏少,水源保护区内的水源涵养林面积大,也尚未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不足以弥补原有的山林收入,应增加补助额度。县、区、乡各级政府应对水源地的保护工作、水源地的经济发展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
4、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工业和服务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在水价中设定水资源保护基金,专项用于水资源保护。对一些用水量大的行业如园林绿化、环卫、汽车清洗、设备冷却、建筑施工、小区景观用水、房顶降温等,应推行强制使用沙溪河水。
5、广泛开展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宣传工作。加大公益宣传和全民教育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保护节约意识,使全体市民培养起自觉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良好习惯,提高全社会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自觉性,把我市真正建设成为能保障用水、全民节水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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