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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项规定”,节约接待经费的建议

2013-03-13 10:52:40 来源:Systemp 浏览:6041
                                        苏忠文

    十八大后刚结束,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履新不久,中央政治局就制定了《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包括政治局委员调研须轻车简从不安排宴请等、并强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紧接着,习总书记率先垂范,为全国的各级党政机关和全体公务人员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起到了榜样的作用。 “八项规定”发布以来,综合媒体报道,我们看到各地踊跃跟进“八项规定”,多地结合自身实际陆续出台具体举措,简化接待、取消宴请。如江苏省委要求,领导每年安排5-7天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江西省推行公务接待自助餐,餐饮要求以当地家常菜为主;这股清新之风,从中央吹到地方,又从地方吹到军队,中央军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军队接待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等等。

  长期以来,公务接待的超标准、不规范、过度接待为广大群众所诟病,严重影响党风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也让参与大吃大喝的公务员普遍营养过度,“三高”病呈直线增长的态势,并且因接待而延生的腐败、家庭矛盾等乱象群生。

  我市是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财力还很薄弱,如果能按照中央精神把有限的公务接待经费降下来,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对我市的百姓来说将是一大幸事。为此建议:

1、从源头进行控制,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制定接待工作紧缩规划,原则上从明年起,每年每单位的接待预算应紧缩10%,直至下落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2、建立公务接待申报制,同时建立一个主管公务接待的机构,可以考虑设在市纪委,作为市纪委的一个职能部门,各单位应在年初将上年度的公务接待决算和今年的预算向纪委报告,并定期抽查审计相关单位的使用情况。

3、把公务接待的压缩与主要领导干部的政绩挂钩,实行没有完成压缩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优秀一票否决制,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建议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予以处理。 

                                                         (2012年被盟省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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