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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提案办理是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关键所在

2013-04-26 09:07:29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3143

                    柯白杨

  提案是政协参政议政、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随着我国民主进程的不断加快,提案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社会各界对提案在聚焦经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的作用期望值越来越高。我们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提高提案工作质量的新措施、新途径,抓住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探索创新提案办理的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水平。只有这样,提案工作才能可持续发展,人民政协的工作成效才能进一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提案工作质量是由提案自身的选题、提案撰写质量、提案立案审查、提案办理质量等诸多环节构成。从多年政协提案工作情况看,尽管每年市政协提案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有关提案数据都是非常鼓舞人心的,办复率基本上都在95%以上,政协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对提案办理“满意”或“基本满意”也基本上都在90%以上,但实际上许多提案的办理都只重在“答复”而非重在“办理”,提案办理差强人意,提案办理质量已成为制约提案工作质量提升的瓶颈。
  人民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而提出的。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认识到这点,因此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办理提案,落实提案所提的建议。不可否认,但也有个别提案承办单位对落实提案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推诿、搪塞、敷衍、应付。提案承办单位的答复,或文不对题,答非所问;或避重就轻,泛泛而论,搪塞委员;或空话连篇,或把本单位自我表扬一番。少数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不积极、不务实,搞形式,不是为办理提案而真做,而是为了应付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为应付差事而办。少数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仅以文件答复,不注重抓落实;认为政协提案只不过是走形式,致使提案办理工作敷衍、流于形式;提案回“娘家”(谁提的提案,最后转回来让提案者答复)现象频发,失去了提案的意义。这既影响了办理部门的本职工作,也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政协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撰写提案的积极性。这种提案办理的局面如果不加以修正,久而久之政协提案就完全流于形式,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撰写提案的积极性就受到严重的影响。
  当然,市政府和市政协也在不断建立健全提案督办机制,创新督办方式,将领导督办、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和政协提案部门督办有机结合起来,在督办中协商,在协商中理解,在理解中达成共识。尽管上述几种督办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但如何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提高提案办理的透明度,建立媒体督办制度是进一步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有益探索。
  从目前提案办理的知情范围来看,知情范围太小,提案办理情况基本上只局限在提案承办单位、撰写提案的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以及市政协提案委有关人员知晓。尽管有提案反馈这个环节,但所反馈的意见有时也是出于无奈,给提案承办单位留面子。由于提案相当部分涉及到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但社会和广大群众对提案的办理却无从知晓。因此要加大提案办理的监督力度,逐步实现办复公开,扩大提案办理知情范围。进一步加大对政府职能机关和承办单位的宣传力度,尝试通过新闻媒体直播或录播集体办理、协商办理提案活动。先在重点督办的提案和部分优秀提案中选择部分提案,在网上公开办复内容,以形成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扩大人民政协提案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对所有提案办复的公开。此外,每年政协委员提了哪些意见和建议,委员之间彼此了解也较少,而广大群众知道了就更少了。应把提案及提案的办理公开出来,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便于广大群众监督政协委员,有利于调动委员收集民意,使委员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让群众知道谁为百姓讲话,谁不敢或不愿为百姓讲话;
2) 有利于政协委员之间相互借鉴、了解和学习;提案公开出来后,委员之间就能互相学习、开阔视野,从中得到启发,提高自己提案的质量和水平。
3) 有利于提案办理更快更好的落实。提案办理公开出来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如何答复、办理,这是群众十分关注的。这就给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定的压力,使有关职能部门把压力变成动力,尽快地圆满地答复和办理。若不公开提案的办理,群众的监督就无从下手。
  提案办理只有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才能全面提升政协提案工作的实效。提案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承办单位、提案者和提案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使政协提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交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第二次理论研讨会交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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