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 2010年 >> 警惕伸向在校学生的金融诈骗“黑手”

警惕伸向在校学生的金融诈骗“黑手”

2011-01-21 22:36:44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2940

                                              罗方益

    近来,一些不法分子将诈骗黑手伸向在校学生及其家属。其诈骗步骤和手法主要为:一是通过不法途径获取学生及其家长的电话号码等资讯信息;二是冒用有关部门通过短信警示学生其账户话费被盗用,在某时段内一定要予以关机;三是利用电话、信息等通讯手段联系学生父母,告知说其子女出危险事故了,要其赶紧汇款至某账户。之所以有学生父母上当受骗,原因在于该诈骗手法有其高超之处:
一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得知子女出事故,其心里焦急程度可想而知,尤其是以感性为主的母亲,此时判断力基本丧失殆尽,极易“中招”;
二是学生父母的电话来显甚至可能出现其子女的号码,容易令其深信不疑;
三是有的学生手机已经按照“善意警示”关机,无法联系,更坚信了家长对子女出事的判断。
    因此,这种利用人性诈骗学生父母的手法,其社会危害性还是相当大的。据了解,我省已有部分学生家长尤其是女性家长上当受骗,被骗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受害家长苦不堪言。为此,务必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以及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
    建议如下:
1、建议各级公安部门,采取多种手段,利用受害人提供的账户、电话等信息顺藤摸瓜,利用卫星定位、闭路监控等科技手段,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还广大学生与家长一个安全的社会生活环境。
2、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以及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有效手段,利用短信、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有关载体,必要时专项开展宣传周、宣传月、下乡宣传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类似案件及不法分子作案手法,警示学生与家长提高警惕,切实防范于未然。
3、建议各个学校要将老师或班干部电话号码告知本班学生及其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联系,并提醒家长一旦遇到事情要及时与学校、老师、班干部核实,并取得联系,避免偏听偏信,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4、各有关通信运营商也要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信息甄别力度,****限度屏蔽类似诈骗信息,不给不法分子以诈骗信息的传播途径。

                                                 2010年被省政协信息(专报件)采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