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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促进非公中小型企业发展的建议

2014-01-11 16:21:26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882

                    陈国良

  “十一五”期间我市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有了一定发展,据统计,我市现有非公中小型企业约1.3万家,科技型企业仅100多家,如辉煌重工、毅君机械、三和食品集团等著名非公企业,但这些非公企业都存在着科技含量不高,类型单一,开发项目少,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等诸多问题。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我市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给我市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因此我们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非公中小科技型企发展的支持力度,特别是科技投入的扶持。
    如何让非公企业的快速转型,通过转型升级成为科技型企业,实现高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我们认为应该解决内在驱动力和外部政策环境两个问题。内在驱动上,企业必须形成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改变以往依靠低资源成本、低劳动力成本获取利润的经营模式。外部政策环境上,应该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必要的科技经费、税收、行业准入等政策扶持。
  1、要建立完善对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进一步支持非公经济的具体措施。构建支持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政策体系,建立专门面向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指导服务机构,是进一步完善发展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具体措施。
  2、引导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发技术创新。鼓励以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知名字号的认定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在注册商标、驰名、著名商标上给予引导、倾斜和扶持。鼓励、引导企业积极进行科研投入,加大开发技术创新,对确实有开发项目或科技创新产品的企业给予一定科技经费的支持。
  3、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对创建研发中心达到省级标准的,除获得省上资金支持外,由我市再给予资金支持。非公企业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列入国家、省计划目录和属于******新产品和省内首次生产的发明专利产品及省级新产品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要全额奖励企业,积极支持鼓励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申请发明专利,从科技经费中对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给予补贴。
  4、鼓励非公企业创建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被评为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以及市名优品牌的,给予合理的奖励;评为免检产品的可按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各类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免检产品和市名优品牌,在其有效期内,免于本地区的质量监督检查。
  5、把政府资助的技术成果无偿提供给非公中小企业使用,或者优惠地提供给中小企业使用。大力支持、推动非公企业的技术进步。要组织、发动科技研发、咨询服务等科技服务机构,创办各类科技孵化器,为非公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每年选取成熟的科技项目,推荐给有条件的非公企业并帮助其组织实施,切实提高非公企业的产品档次和科技含量。鼓励非公企业申报科研项目,对其纳入国家和省级计划的科技项目并获得上级划拨科技经费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6、从税收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对非公企业分类给予扶持奖励,对进入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非公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扶持。财政要重点扶持那些难以通过市场渠道融资的小企业以及微型企业,大力扶持非公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全市非公中小型科技企业中选择有专利(发明或国际专利)、处于国际领先先进水平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减免。
  通过多种形式,引导非公中小型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推动企业调整结构,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以长远眼光规划发展蓝图,从而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做强做大企业,推动三明市非公经济增长极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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