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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劳动保护制度,确保普通劳动者正当权利的建议

2011-01-30 10:28:31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3213
    近年来,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改革开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劳动保障相关制度还极不完善,特别在处理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利遭受侵犯时,往往劳动管理部门无法可依,普通劳动者取证困难,加上一些地方的劳动保障部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个别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部与中小企业主沆瀣一气,面对大量的被中小企业恶意拖欠薪酬、违反劳动法、侵犯劳动者正当权益的行为,不是理直气壮地伸张正义,反倒为虎作伥。造成大量在民营企业就业的普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得不保障,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据实地调查,2010年以来,三明市下洋某汽车修理公司,长期在互联网上以招聘之名,专门聘任一些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刚走出家门的农村孩子到厂里上岗,上岗后一是强迫签定霸王合同,二是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及应交纳的劳保、社保、医保等,三是员工对拖欠薪酬有疑议时,企业就以种种理上辞退员工,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拖欠辞退员工的薪酬。
    据实地调查,这个企业的员工多人多次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但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往往找老板了解情况后,偏听老板的一面之词,根本不理会普通劳动者的投诉和诉说,偏听老板的一面之词后对员工的投诉不了了之,造成老板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剥削工人。该企业有一名泰宁来三明的王姓女孩,2010年被该企业聘为前台务员,当时约定的月薪为2000~3000元,实际上岗后每月只能拿到1200元左右,老板尚拖欠了她2个月的工资,辞工一直拒付薪水,小王多次找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希望主持正义,维护正当权益;但等来的是有关部门的相互推诿,根本无法拿到拖欠的工资,直到不久前不得不起诉到人民法院。
    一个普通劳动者讨2个月的工资要找法院,到法院打官司要请律师、要交诉讼费,许多劳动者往往只能自认倒霉,一走了之;而对于刚走出校门、踏上社会之门的学生,遇上这样的老板、遇上这样不负责任的劳动部门,往往会对其今后的人生产生非常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更为可恶的是:这件事被网民上传到三明论坛以后,被大量的其他地方的网络大量转载了,而在自家门口的三明论坛却(可能是该企业有广告或是怕家丑外扬)把这条新闻给“和谐”了。
    从这事件本身来看,三明的劳动部门执法不严是事出有因,一是劳动法的相关条例有漏洞,二是对劳动管理部门的干部缺少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三是连代表第三方声音的互联网都被“和谐”了,则实在是不应该!
    特此建议:
  一、制定严格的劳动保护制度,确实保证普通劳动者的正当权利:如举证责任倒置、由企业预交农民工保证金等等,让劳动部门查处相关案件时有可操作性,要确实能及时查处违法的企业主。
  二、加强对劳动保障部门干部的督查和监督,对于劳动者普遍反映不履行职责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部,一经查实,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要给予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下岗。
  三、对于多次被投诉,多次拖欠普通劳动者薪水的企业和个人,要在互联网上公开其姓名和信用,不能任其招摇撞骗,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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