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 2015年 >> 我省应谨防P2P网贷平台风险

我省应谨防P2P网贷平台风险

2015-08-22 17:31:45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2241
                                          罗方益

    据媒体最新报道,随着P2P平台金豪利近日发布限制提现公告,广东2014年12月已累计出现12家P2P“问题”平台,成为P2P网贷平台风险“重灾区”。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统计,2014年10月、11月、12月,P2P“问题”平台数量分别为51家、59家和71家,其中后者数量接近2013年全年的“问题”平台总量。“问题”平台“出事”包括诈骗、跑路、失联、网站关闭、停止运营、提现困难等。网贷之家此前公布的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12月行业前二十位平台的累计待还金额达80亿元,半数平台在该月的待还金额占总待还金额的比例高达40%以上;伴随网贷余额的急剧上升,网贷行业兑付形势严峻,行业整体还款压力较大。
  P2P网贷平台是指在借贷环节中,由网络平台充当中介的角色。借贷双方在网络平台上自主发布信息,自主选择项目,基本不需要借贷双方线下见面,也无需抵押担保。平台公司则为借贷两方提供咨询、评估、协议管理、回款管理等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2014年7月之前,我国股市多年持续低迷、黄金频频破位下跌、楼市调控不断加码,令国内不少投资者倍感投资渠道缺乏。因此,当P2P网贷平台推出了诸如其年化收益率12%以上、达到银行理财3到5倍甚至更高收益的理财计划时,高收益的旗号便不可避免地吸引了大量民间投资资金的参与。据人人贷成交数据显示,该平台截至2013年3月总成交资金已经超过6亿元,单是2012年其网站交易金额已达到3.54亿元,年交易额同比增长803%。
    我国网贷平台出现已有7年多时间,但目前却基本处于监管空白。据南方日报报道:任何人想要开办网贷平台,只需要花钱买一套软件,然后再到工商局和网络管理部门注册,前后只需半个月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放款人必定关心借款人借款目的,但有碍于成本限制,P2P服务公司的贷后跟进很难实施,几乎很难了解贷款最终的实际用途。如果借款人有意欺瞒,将贷款投资于高风险领域博取高收益,一旦出现大幅亏损,借款人往往会无力偿还而违约。”业内人士指出。
    当前,不少P2P网贷平台虽然也表示有诸如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风险防范手段,当发生坏账时,公司将先行赔付给借款人,之后由公司去追偿。但事实是,一旦发生还贷危机,社会经济周期变动引发较多的违约时,风险基金恐怕只能是杯水车薪,由此引发的社会风险实际上难以掌控,投资者的权益基本上难以得到保障。而P2P公司的有限的资本金是否足以覆盖日益膨胀的业务,成为了最令人担心的又一个风险缺口。
    由于不断涌现的P2P网贷平台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因此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变相吸收存款、违规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其风险不容忽视。近三个月的发展趋势已经表明,越接近年关,P2P“出事”越呈现“节节升高”态势,对社会稳定极为不利。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笔者建议:我省日前也应采取如下必要性的监管和防范措施,谨防或遏制P2P网贷平台风险的发生。
1、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明确下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内控,建立与P2P网贷平台之间的“防火墙”,并严令员工不得为其营销谋利。
2、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种媒体要以当前频频出现“问题”平台为教材,对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提示P2P网贷平台的潜在风险,并告诫投资人亟须擦亮双眼,仔细甄别投资项目,包括注意项目资料、投资人资料、有无抵押和担保等信息是否齐全,警示人们注意平台风险、谨慎投资。
3、工商部门和网络管理部门要加强对P2P网贷平台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当其业务日益膨胀、大大超出其注册资本金时,应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并对平台加强监控,一旦发现其有借着P2P平台,进行“超过20%的超高年化收益率、无风险P2P担保平台”等具有很强煽动性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页面宣传,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迹象时,应该及时采取限制性防范措施,并通过各种媒体或媒介手段广而告之,警示人们理性投资,以有效防范社会化系统性的风险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15年被省政协采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