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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调研报告

2010-10-27 10:17:14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6344

民盟三明市委会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从2008年下半年起,我省许多外出的农民工由于工厂倒闭和停工提前返乡,短期内很难回到原来的就业岗位,形成了农民工非正常返乡潮,大量的农民工返乡对各地经济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增大了本地就业的压力,增大了农民增收的压力,增大了城乡社会稳定的压力。

虽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应对,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了农民工的就业压力,且随着国内外经济的逐步回暖,许多企业陆续开工,大部分农民工重新上岗,但金融危机远没有结束,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和农民工就业的影响依然存在,新农村建设依然是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农民工工作依然是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为全面了解农民工返乡情况,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我省返乡农民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我们成立调研组,以民盟三明市委会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调研人员,针对农民工非正常返乡的情况,各地应对措施、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调研。现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福建省农民工返乡的基本情况和原因分析

1农民工返乡基本情况。据调查统计,目前福建省约有农村劳动力1360万人,外出转移782万人,占总数的57%。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劳动力市场需求紧缩,至20093月底,全省55万农民工返乡,其中,三明市2.75万人,南平市达7.58万人。如将乐县,返乡农民工1872人,其中从省外返乡979人,从省内外县返乡873人。永安市。农民工返乡1705人,省外返乡165人,市外752人,市内788人,占农村人口0.91%。武夷山市,返乡农民工2238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的12.1%。去年底至今年初,农民工返乡人数比往年增加15%25%,各地不同,一般内地较多,个别外出打工产业集中的县,非正常返乡人数比较多。如去年底沙县小吃在外经营的人,从广东沿海返乡的人数就比较集中,还有原在浙江、广东从事外企打工者返乡也相应较多。

2、农民工返乡的原因分析。农民工返乡的原因,主要是因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停产、倒闭或减员而被迫返乡,因企业处于半停产减薪、收入水平下降而返乡,因病或因工程结束、合同到期,回家过节或探亲等原因返乡。从技能水平上看,首先裁员的是普通工人,技工则较少被裁员。从年龄结构上看,年纪偏大的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就业受影响较大。从文化结构上看,受教育低的劳动力返乡的比重大。从务工地域上看,经济发达地区返乡人员返乡比例较大。如武夷山市返乡农民工2236人,其中,普工返乡的占82%,技工返乡的占18%。初中及以下的返乡占84%,高中及以上的占16%。年龄4050以上返乡的占75%,年龄4050以下返乡的占25%,从珠、长三角地区返乡的占77%,省内地区返乡的占23%。从返乡原因上分析,因企业停产、倒闭或减员而返乡的有1412人,因企业处于半停产减薪、收入水平下降而返乡的558人,因受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的激励而返乡创业的132人,因回家过节或探亲的22人,因工程结束或因病等原因返乡的112人。

此外,有部分农民工受国家惠农支农政策的激励而返乡创业。近年来,我省累计20万农民工通过外出打工完成资本积累后回乡创业,约占全省农村劳动力已转移就业总人数的3%。农民工回乡创业实现了由打工者向创业者的转变,为当地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如沙县返乡创业农民工5000余人,创办私营企业480人,企业数达 258家,占全县私营企业数的32%。完成产值18.97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7亿元。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个体私营商业网点遍布全县,成为繁荣该县城乡市场的一大亮点。

二、我省返乡农民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根据中央决策部署,我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文件,将农民工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公共服务工作联动推进,有效推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以各县劳动保障局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县、乡、村返乡农民工情况调查,登记、表报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有利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成绩显著。二是在返乡农民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关心帮助返乡农民工的公益活动,帮助解决诸如土地承包、子女返乡入学、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形成全社会关心返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三是针对市场就业需求和失业返乡农民工意愿,扩大农民工培训的覆盖面,重点围绕返乡农民工转岗就业需要开展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围绕产业升级开展提升培训,围绕回乡创业开展创业培训,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劳务中介组织机构的建设,使劳务输出工作进入市场化运作的轨道,形成良性循环,发挥更大效能。五是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依托项目支持,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既节省务工成本,又解决本地企业的用工难题,实现了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六是各地在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就业扶持政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鼓励扶持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七是按照“海西建设”的工作思路,在不断巩固老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在东南沿海及发达地区开辟新的劳务基地。在全面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中,把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畅通劳务输出主渠道。如三明市为3741名返乡农民工开展各类岗位技能培训,筹集担保基金1274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8万元。举办劳动力专场招聘会30场次,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达到1515家,收集就业岗位信息57890个,办理培训登记2000人次,达成就业意向人数22530多人,现场签约实现就业11536人。目前全市2.75万名返乡农民工中有2.61万名重新实现就业或走上创业之路。南平市上半年举办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班229期,培训农民工16311人次。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供需见面会76场,提供用工岗位50329个,推荐农民工就业27723人,实际落实农民工就业16595人。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省各地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的方面如下:

1、认识不足,缺乏长期困难的应对准备。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对农民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快就会过去,缺乏对国际金融危机长期存在的认识与应对准备。个别基层政府对返乡农民工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深入村社调查不够,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准确,对上级的宏观决策产生影响。二是部分返乡农民工依赖、等靠思想严重,到家乡不愿回到土地务农,等待政府想办法安置他们,观望等待。有部分农民工由于对再就业薪酬的心理预期值过高,无法实现再就业。三是各级政府或组织对返乡农民工的教育引导亟待加强。

2、管理服务不到位。一是部门间协调不到位。目前参与农民工工作的部门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范围责任没有明确划分,自成体系,互不沟通,资源未能相互有效地衔接共享,政出多门、多头重复管理等。二是服务不到位。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的服务很有限,为农民转移就业服务的就业服务网络不健全,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还较欠缺。如农民工子女教育、城乡合作医疗、养老保险转移、土地、山林承包流转等问题,对公共服务方面都有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

3、对返乡农民工培训亟待创新改革。对返乡农民工缺乏足够的、必需的和持续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66%的农民工打工期间未接受过任何技能培训。一是有些地方仍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培训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具体问题落不到实处。二是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与就业实际需求不相吻合,既与实践相脱节,更不能让受训者立竿见影。三是政府投入资金不足,培训资金分散,培训内容缩水,造成培训形式走过场。企业在农民工培训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缺位现象。

4、对农民工创业扶持有待加强。调查显示,我省农民工回乡创业中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比如基础设施欠缺、税收负担太重、行政干预过多等等。一是政府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或方法欠妥。据调查61%的农民工回乡创业前不了解当地政府鼓励和引导的优惠政策,在回乡创业后还有41%的农民工也不了解当地的优惠政策。二是虽然各地都制定了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有关政策,但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农民工回乡创业基本都是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其生产结构以劳动密集型和手工操作为主,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如担保、贴息)较难。三是农民工就业创业需要资金的支撑,但是,中小民营企业担保难、贷款难、融资难至今长期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对策建议

1、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实施新的“劳动法”。劳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必须加强联系,互相协作,有效实施“劳动法”相关条款,有利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极为重要而有效对策建议。

2、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建立以城乡统筹就业为核心的长期产业发展体系和就地就业为重点的短期扶持机制,有效解决农民工务工压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务工作站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劳务工作人员,推进劳务工作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信息报送制度、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了解农民工就业创业需求切实掌握返乡农民工动态。三是做好农民工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营造关心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总结推广关心支持农民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外劳务办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联动作用,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为农民工外出务工开辟新的渠道。

3、落实政策,加强服务,推进农民工有序有效就业。一是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援助范围、完善补贴办法,改进操作程序,二是突出解决本区用工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加强地企联合,出台当地企业用人政策,提高用工企业补贴额度,鼓励用工企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稳定农民工就业,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同时,要发挥工业园区的作用,拓宽山海协作,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加大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量,摸清当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和区域内企业用工情况,建立劳动力动态数据库,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畅通求职渠道,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类职介机构的中介组织作用,切实有效解决当前企业用工招聘和劳动者求职“两难”问题,促进农民工就业。

4、改革创新技能培训,增强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一是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转变观念,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市场需为导向,以转移就业的引导性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建立政府统筹、行业组织、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民培训机制,推动农民工合理、有序转移。二是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农民,充分挖掘教育资源的潜力和空间,有效整合各级各类农民培训及教育资源,强化基地建设,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三是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调查系统,科学设置培训项目,针对返乡农民工的特点,提供转岗培训;针对务农意愿,提供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针对创业意愿,提供创业培训;针对市场需求,为用人单位提供订单式培训。采取职业长训、短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走农业技术培训和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并举的路子,以技术技能资格鉴定与学历教育相结合,切实有效地提高农民工的生产技能和自身综合素质。

5、加大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主动当好农民工创业发展的“推手”。为农民工回乡创业搭建创业指导和市场服务平台,明确相应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回乡创业农民工开展经营理念、企业管理、技术创新、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及时提供金融、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助创业农民工掌握技术,了解市场,寻求商机,提高创业成功率。是加大对回乡创业的扶持力度,形成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合力和工作机制,实现创业环境的营造、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市场的开拓与政策扶持的良性互动。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返乡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建立和充实本地区的创业项目库,持续收集和开发投资少、见效快、本土化的创业项目,帮助返乡农民工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协会,定期开展结对互助等联谊活动,为会员提供相互学习、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搭建友谊的平台。三是落实返乡创业免税、减税、免费等优惠政策,引导资金、人才进入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积极扶持区内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和还款期限,免除反担保手续等。

6、鼓励农民工参与新农村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创业。农村市场是未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战场,农民工返乡后,大多数选择了回乡创业和发展产业经济,这是市场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农民工就业的根本方向。一是要引导返乡创业农民工立足农业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有效推动包装储运、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农业产业化配套企业发展。二是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引导返乡创业农民工围绕 “一村一品”,利用他们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开发生产具有特色的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激发农村活力,强化农业基础,加快形成集群化生产发展格局。三是鼓励返乡务工人员从事家庭手工业。对发展家庭手工业给予指导,并从开业辅导、商标注册等各个方面积极做好为家庭手工业服务的工作。四是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在商贸、运输、餐饮、旅游、娱乐等领域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着力发展文化产业、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7、切实把国家统筹农民工养老保险落到实处。针对金融危机、企业倒闭,再加上养老保险不能跨区域转移,大量农民工不得不在返乡时,把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个人账户部分领回来,并同时终结原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以及有些用人单位为少缴社保费,在职工工资总额上作假,以降低缴费基数,减少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政府应加快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的进程,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可接续、可转移的办法,建立适应企业和农民工的经济能力,适应农民工的流动性,实现从自愿投保到强制性缴费的过渡,实现不同地域之间规则的统一和关系的顺利转移。

8健全劳动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工资支付监控,妥善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返乡农民工,及时启动保障机制。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联系沟通,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多渠道提供和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解决好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目前,全球金融危机还没有结束,我国的经济结构也正在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加紧调控步伐,产业结构,市场要素,消费引导都要求社会公共服务更新理念加大力度。我国“三农”问题还没有根本转变,农村劳力,农民工的流动不断出现新情况,新动态,新问题。因此,必须继续引起各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增强忧患意识,继续注重组织调研,深入农村,深入农民工群体,掌握真实的动态,提出对策,为党和政府破解“三农”难题,做好农民工工作,推动社会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更多更好的决策依据与建议。

《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问题研究》课题组

  长:柳忠武

  员:柯白杨、邹明泉、许宗得、宫珍丽

  笔:许宗得

2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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