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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建议

2013-01-14 09:30:45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2666
    林下经济是一种崭新的农林业生产方式与经济现象。循环农业的理念是林下经济产生的科学基础,社会的快速发展是林下经济产生的前提,生态环境的改善是林下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是林下经济发展的基本目的。林下经济已成为我国继循环农业后主要农业经济发展现象之一。
一、发展林下经济重大意义:
1、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利用林下闲置的土地和空间发展林下经济,培育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又能有效带动农村的交通运输、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带动林区新农村建设。
2、发展林下经济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市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的推进,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既增加了有形资产,又增加了农民依托林地的发展空间。倡导发展林下经济,把林地变为农民的“钱箱子”,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积极探索和推广林农牧相结合的林下种植、养殖模式,可以增加林区农民经济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同时通过带动林业大户、林业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发展林下经济是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林下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可以加速森林的新陈代谢,提高树木的生长和林分质量,培育保护林木资源,还可以弥补林木生产周期长的不足,有效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综合效益,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4、发展林下经济是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绿色增长的最有效途径。发展林下经济既是利用森林资源发展经济,也是在保护苍茫的绿野和满目的青翠,可以实现种、管、用三位一体的有效结合,实现林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我市林下经济发展主要模式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效益位居全省前列。据《三明日报》报道,全市有规模的林下种植面积达7.58万亩,带动4785家农户种植,增加农民收入近2亿元。
1、林下种植,以公司为龙头,实施订单收购,引导林农种植,如红豆杉、雷公藤、草珊瑚、黄精等。明溪县林下套种红豆杉达2万多亩,带动农户500多户,增加农民收入4000万元。泰宁县在林间套种雷公藤、七叶一枝花等中药材1.8万亩,年产值4551万元。三元区种植草珊瑚1.27万亩,总产值1200多万元。梅列区林下套种多花黄精1050亩,辐射推广种植面积达1.5万亩。尤溪县林下种植佛手瓜1万多亩,年销售额5200多万元,年纯利润1500万元。
2、林下养殖,从分散到规模经营,养殖点星罗棋布。如林下养鸡、林下养羊。如清流县推广“公司+农户”带动林下养羊,年饲养黄羊4.76万头,年产值5715万元。泰宁县林下养鸡,以企业为龙头,提供服务,带动农户分散养殖,解决农户养殖后顾之忧。
3、林下采集。如大田县林下培育菇菌,以东专业合作社为龙头,对东风农场经营的2000多亩会生长红菇的天然阔叶林地,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林地每亩年产值2000元,总产量达2500多公斤,产值380多万元。泰宁县以县食用菌种植协会为龙头,采用“协会+农户”的形式,划定红菇生长保护地3.2万亩,投资1152万元,亩产红菇0.3公斤,年产值1.5亿多元。
4、森林旅游。我市“森林人家”建设方兴未艾,全市新建森林人家84家。从三明中心城市向北沿“沙县-将乐-泰宁-建宁”等县新建森林人家,已初步形成一条精品线路。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林下经济发展迅速,并且取得明显实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各地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视程度不一,缺乏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有些涉林政策不能很好地利用,这是制约我市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瓶颈”。二是林下产业科技水平低,产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传统产业所占比重较大,更没有形成产业链。三是要素市场建设不完善,投入不足,金融支持力度不够,融资贷款难,林农享受财政、信贷、税收等优惠扶持政策非常有限。资金短缺、土地难集中的问题普遍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和经济效益。四是森林旅游开发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内容单一,没有形成一批能代表森林旅游形象的特色旅游产品,森林旅游市场较狭窄,林区综合服务等产业发展体系严重滞后。
四、对策建议:
    我市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和全国林业改革试验区,苍茫绿野,满目青翠。全市现有林地2841.8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82.5%,森林面积2645.5万亩,森林覆盖率76.8%。这些森林都是林下经济发展的资源。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这让我市发展林下经济有了更好的方向和目标。我市要抓住机遇,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要以企业为龙头驱动,扶持典型,引导林农加快发展林下经济。要多元融资,广泛吸纳民间融资,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解决林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要分类引导,规范服务,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走科技兴林的道路。要注重生态保护,努力打造林下经济“绿色银行”,推进我市林下经济持续发展。建议:
1、因地制宜,讲究实效。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究实效的原则,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林业产业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与林业科技推广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多角度,深层次,挖掘林下经济发展潜力。对林下经济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宜养则养,宜种则种,提高林下经济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坚持“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每个示范村着力培育3-5名大户,建立一批基地乡、产业村。
2、培育龙头,示范带动。要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走产业化经营的路子,鼓励种养户搞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不断做大做强,林业、科技、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要各自选择2-3个种养户作为自己的基地或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促其上档次、成规模,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带动更多的群众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
3、科技提升,综合开发。要加强林下经济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攻关。结合生产实际,加大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及共性、关键性技术的攻关研究,消除影响发展的技术瓶颈。要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农牧等系统科技人才作用,做好技术培训、良种良法引进等实用技术推广服务。同时,要密切关注林下经济科研信息和外地成功经验,搞好适宜林间种、养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
4、抓好市场,树立品牌。积极培育市场营销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加强市场研究,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市场行情,****限度地规避市场风险,使林下经济种养得好,卖得出,效益高。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规模企业参与,培育加工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把创建标准示范基地与推进品牌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品牌发展基础。
5、强化领导、政策扶持。要把发展林下经济列为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重点,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市林下经济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带动全市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列支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快速发展。金融部门要将林下经济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加大信贷支持。要进一步加大上级扶持资金整合力度,在不违反项目使用范围和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与林下经济结合起来,进行整合和捆绑投入,共同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建议政府结合现有的涉林政策,出台林下经济发展意见,鼓励、扶持企业和农户参与林下经济,以做强做大林下经济,发掘森林覆盖率高的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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