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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沿海省份应谨防并积极应对赤潮危害

2018-10-26 16:48:44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845
                   曾明生、罗方益、张继锋

  6月7日,泉州石狮市鸿山镇东埔渔港附近发现面积约为1公里的有毒赤潮海域,水体呈暗红色条带状分布。同时,目前福州连江县后湾至同心湾海域有毒赤潮也在持续,面积约为5-6公里,水体呈棕色块状分布。而去年5至6月间,我省宁德、平潭、泉州、厦门和漳州等沿海海域共发生5起赤潮,其中有毒赤潮3起,有毒赤潮种为链状裸甲藻和米氏凯伦藻,链状裸甲藻可产生麻痹性贝毒,米氏凯伦藻可产生溶血性毒素,累计影响面积75平方公里,累计持续天数34天,并在漳州龙海、漳浦发生了多名群众疑似食用贻贝中毒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据了解,每年4至8月历来是我省近岸海域赤潮生物活跃期和赤潮高发期。这警醒我们:我省海域时下或将再次进入赤潮高发危险期,应该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此建议:

1. 密切监视监测防范赤潮灾害发展趋势。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为减少赤潮灾害损失做好应对措施、提供技术指导:一要加强对所辖海域的监视监测,及时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正确信息,引导民众注意防范;二要加强赤潮灾害防抗工作指导,指导养殖户在养殖海区发生赤潮时采取转移、下沉、隔离、回收相关海域养殖网箱等措施,以减少赤潮生物对海水养殖的损害;三要及时提醒从赤潮区域获取水源的育苗场、养殖场的养殖户关闭取水,以避免因水源污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广泛宣传受赤潮影响海产品的危害性。省食药监局、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等专业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官方宣传媒介及微博、QQ、微信等大众化社交平台广为宣传:一是加大对麻痹性贝类毒素危害性、贝类食用方法及具体症状表现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大众消费者防止鱼贝类食物中毒等与赤潮灾害相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二是提醒我省各地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消费者主动防范,应选择去可溯源的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贝类等海产品;三是告诫民众一旦出现疑似海产品中毒症状,应及时就医。

    3. 从源头上加强海产品市场检测监管。各地渔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踪赤潮信息,联动做好赤潮周边海域水产品检测与管控,加强对养殖户、养殖工人、游客及周边群众管控,在赤潮海域岸边树立醒目警示牌,严禁养殖户、渔民到赤潮海域采捕和上市水产品,各地水产品主管部门也须同步加强对当地海产品市场的检测监管,从源头上净化我省的海产品市场,以避免发生采捕误食受赤潮毒素污染的海产品中毒事件。

4. 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相关监测和研究。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开展专项应急监测任务和组织有毒赤潮分类专项攻关研究提供必要的财物保障,尤其是要重点攻关研究危害性较大的链状裸甲藻和米氏凯伦藻有毒赤潮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测与事后应对,以进一步强化、提升今后赤潮发生的预测预警和防范处置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5.相关职能部门要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省海洋与渔业厅、食药监局、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互相通报相关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共享。一旦赤潮消退后、贝类等海产品质量经检验恢复合格时,上述职能部门要迅速通过各种官方权威渠道广而告之,以及时消除我省有毒赤潮现象的不良影响。

                           2018年被盟中央、《八闽快讯》专报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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