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 2014年 >> 发展资本市场 促进转型升级

发展资本市场 促进转型升级

2015-03-05 10:02:46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1419
                      龚祖清

  当前,在面临“三期叠加”和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压力空前的形势下,如何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顺应新变化,这是各地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在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情况下,逐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形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双轮驱动的模式,是解决创业企业资金来源的****选择,也是促进我省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优选举措。

  一、积极在资本市场上先行一步。今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提出了包括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现为核准制)等一系列顶层改革设计;证监会在8月1日公布十条措施中提及到“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高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称“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各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以下称四板)纷纷兴起,全国各地已有超过30家股权交易中心。这些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全面进入改革季,可以预见,在今后几年内,我国资本市场将得到迅猛发展,一大批做好准备、具有较强优势的企业将通过上市、挂牌等形式,借助资本市场迅速做大做强。对此,我省要引起高度关注,认真研究,找准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关键点和突破口,逐步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素基本健全、结构基本合理、功能基本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体系,这不仅是我省产业高端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我省进一步增强后劲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二、加快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立足于市场服务功能的完善而非短期盈利,通过配套扶持政策和法律环境,迅速做大我省股权交易市场。一是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帮助挂牌企业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和惩戒,解决企业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比如有的交易所采取打造经纪人团队,为每家挂牌企业指定经纪人,采取“一对一”跟踪服务模式,以此来实现对企业融资前后的全程知事和风险防范,提高投资者的信心。二是发挥市场资本中介作用。积极引进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法律、审计、征信和咨询等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扶持配套政策,完善地方金融生态,为这些资本中介发挥投融资功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做大企业挂牌规模。重点推动我省福州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沪、深交易所的互联互通和转板机制,建立市场可持续的商业发展模式,打造一流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现阶段,应致力于聚拢市场人气,先降低挂牌企业的门槛、成本和托管费用等方法,至少相比新三板的收费要体现出竞争力。

   三、着力推动企业股权融资。把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融资作为政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一是政策扶持引导。积极制定资本市场融资扶持政策,给予适当经费扶持,努力降低企业改制、挂牌成本。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各地对行政区域内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梳理,优选一批符合挂牌条件、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建立拟融资企业储备库。三是制定入库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做好拟融资企业的培训工作,推动证券经营机构与企业对接,引导企业加快改制步伐,积极为入库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服务与支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着力推动一批骨干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

  四是促进资本和实体产业的融合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强化资本对产业培育、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的支持。一是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财政出资做引导,吸收社会资本建立共同基金,并联合不同行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发起设立若干支产业子基金,加大对新兴产业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二是创新国资管理模式。立足混合所有制改革,选择若干国有企业的股份作价直接投入产业发展基金,变管理国有企业为管理国有资本,并实现企业市场化改造;基金可通过资本运作和重组实现优化配置,重点支持优先支持产业的投资。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社会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广泛引进和聚集品牌基金、并购基金等各类基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四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以实现普惠金融为目标,构建更加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政策体系,形成集大数据、云计算、第三方支付、移动金融等多种形态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五、加快推进债券融资。 鼓励支持企业运用公司债、企业债、集合债、私募债、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集合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的债券品种扩大融资规模,不断提高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加强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为企业发债创造有利条件。发挥债券承销机构的市场主体作用,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承销机构与企业对接,充分挖掘市场资源。

                           (2014年被盟省委采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