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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387号文”可能带来四个方面的隐忧值得注意

2015-03-13 16:03:23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2205
                                       罗方益

    为缓解各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压力,央行于27日晚间发出的387号文规定:“2015年起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纳入存款统计口径;新纳入存款口径的存款包括证券及交易结算类存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SPV存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以及境外金融机构存放;上述存款应计入准备金交存范围,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上述存款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而定。”
    央行此举,大大缓解了市场对于流动性的担忧,且理论上可以提高银行的潜在放贷额度,达到货币放松降低融资成本的效果,并将有助于资金利率下行。未来一段时间,在银行表外业务进行的影子银行业务,可能会迅速萎缩。而另一方面,非银同业存款利率高于一般存款,具体执行又由各方自行商定,将使利率浮动空间更大。从这个角度看,这也是一种隐蔽的利率市场化手段,影响不仅仅限于调节流动性。因此,央行此举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央行如此规定,可能也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如下四个方面的隐忧:
1、央行上述规定,虽可使银行将大量表外业务转入表内,从而有效抑制影子银行规模,但是,此举隐含着鼓励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套利之意,可能会人为地增加一些监管套利的机会。
2、截至目前,即便券商不计受托管理资金,仅信托、保险、证券基金三大非银行行业的资产规模就已突破24万亿元。若将其管理的客户资金也纳入其中,一些国有大银行就可以大幅度增加非银同业存款的规模,进而突破存贷比的监管限制,使得存贷比的监管难度加大。
3、与此同时,存款类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仍将作为同业存款,不能免缴存款准备金,这将会占用存贷比指标。当前,中小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处于劣势,银行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是中小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几乎是仅次于存款的资金命脉,而城商行等更是如此。央行这个规定的出台,将对其成本和资金来源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部分中小银行的资产规模、利润的萎缩。
4、依照此规定,今后一些拿到央行定向投放资金的银行,由于有利可图,可能会将资金加价拆借给有需求且未能进入央行定向投放范围的银行,从而推高这些银行的成本。如果这样,对资金获取能力本来就较弱的中小银行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为了消除社会各界的疑虑,营造公平的金融市场环境,建议:
1、央行应当同质对贷所有存款,统一存款准备金率,不要去人为制造一些监管套利的机会,以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性。
2、央行应该进一步补充通知,合理设定暂时不缴存款准备金的市场条件,并声明此规定是将非银同业存款作为流动性调节工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在一定条件下随时可以要求银行的非银存款上缴存款准备金。此举可以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打消市场的疑虑,并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性。
3、央行应不断完善此新规,加强存贷比的监管,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
4、央行定向投放资金时,应尽量兼顾公平性,适当扩大定向投放的银行范围,并加强后续监管,严控其加价拆借行为。
                                                    (2014年被盟中央和盟省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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